司法院公懲會2日審議監院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管中閔出席後也發聲明指出,他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他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管中閔表示,他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管中閔指出,他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怎麼會有兩次針對他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怎麼會有台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管中閔表示,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人於罪。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這包括他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嚴重侵犯他個人隱私。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深文周納」,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

管中閔說,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受邀撰寫社論是「職」?如果根本不是「職」,豈有「兼職」可言?管中閔引用媒體界大老王健壯的評論指出:「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除了稿費,寫外稿的人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根本是不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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