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中市因撤銷社會住宅問題與時力立委洪慈庸隔空開戰,起因為台中市社會住宅原預定地「北屯太原段」被盧市府上網公開標售,引發各界關心。

▲北屯段社會住宅模擬圖

在一片撻伐聲浪中,前台中市府地政局長曾國鈞就在新華電子報導投書表示,區段徵收的配餘地本來就該出售,而供作社會住宅使用並不合法。本案土地屬北屯部子區段徵收配餘地,可以處分的方式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規定,有標售、標租、供國宅使用、或出售供行政院專案核准之用。 林佳龍政府除非專案報行政院核准作社會住宅使用,否則就是不合法,據知,並無上述報准程序,所以作社會住宅並不合法。洪慈庸以林佳龍時代的不合法使用,來質疑盧秀燕的合法使用,有做賊喊抓賊之嫌,究係無知或故意,讓人費疑猜。

此文意即林佳龍時代的社會住宅用地本身就是違法(不能蓋社會住宅)的,所以拿前朝的違法來檢討現朝的遵守規矩其實是令人費解的,然而往後社會住宅的方向,再重新檢討後也決定調整到西屯國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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