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北檢起訴的洩密案,高院更一審今判無罪確定。
台北地院認為馬英九構成犯罪要件,但以他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判無罪。高院認為馬未召集相關立院人員會商,沒行使該權,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調查不備,發回更審。
本案源於特偵組偵辦前法官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罪,發現柯建銘疑關說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假釋之嫌,因此聲請監聽柯;監聽時聽到柯和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疑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違法指示檢察官林秀濤別對無罪判決上訴。
2013年8年31日晚間,檢察總長黃世銘晚間到總統寓所,將偵查中的「專案報告一」和柯建銘個資、監聽資料交給馬,並口頭報告預計傳王金平、9月6日開記者會。馬在黃離開後,找來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轉述他知道的秘密資料。
9月1日凌晨0點多,馬打電話問黃有哪些人的監聽譯文,黃中午再赴寓所,交給馬修正後的「專案報告二」。9月4日,馬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補個報告」,黃當天下午拿「專案報告三」給江,並口頭解說吳健保關說等案。
高院前審指馬英九假借總統職務上的權力,在寓所將「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案」、「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北院102聲監續字第568號譯文」、柯建銘個資和檢察總長黃世銘口頭報告內容,口頭轉述給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更一審上月言詞辯論時,馬英九表示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企圖以告他、起訴他來打擊他的人「不會得逞」,強調自己對關說司法的人絕不妥協。柯建銘則指馬一生都在菁英、威權的環境下養成,滿滿的反動思維影響了他的治國理念,馬用違法監聽來行政治鬥爭、操縱司法。
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蕭永昌、梁光宗質疑若本案判決與黃世銘不一,將出現判決歧異問題。蕭說「增進公共利益」的說法太廣,若說刑求逼供、官商勾結也是為了尋找真相或促進開發,能被接受嗎?關說司法固不能讓人接受,但法治國也不能容忍非法正義、容許政治布局搭順風車。蕭以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譬喻,指不能為了對抗怪獸而讓自己也變成怪獸。
馬所犯的洩密、通保法、個資法3罪原屬二審定讞之罪,但因司改國是會議討論「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 」,前年7月大法官752號作出違憲解釋,馬英九因此還能上訴最高法院;本次更審判決後,即告確定。
前總統馬英九。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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