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金表示,核一廠獲原能會核發除役許可,但未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而無法啟用乾式貯存設施;新北市表示,台電的核一乾貯水保設施2012年因未按圖施工遭查獲,被裁罰6萬元在前,水保計畫提出變更後,又遲遲未依新北市政府4點審查意見修正,新北市依規定請台電儘速依審查意見重送水保計畫。

 

核一水保計畫台電2013年底停工提出變更設計,因現況有安全的疑慮,新北市政府請台電依審查意見修正,但台電對於4點審查意見一直沒有修正,重複提送未修正的計畫13次,所以新北市府2018年4月不予核定。

 

 

新北市府說,雖此期間台電辦理展期申請,但展期以2次為限,且因本案停工已超過2年,依規定本案水保計畫已失效,退回該案,請台電依審查意見修正後,儘速送審。

 

 

新北市政府表示,迄今仍未見台電檢送水保計畫,試問如何核發完工證明,也希望台電儘速依據審查意見檢送修正後的水保計畫,新北市府會站在維護核安的最高標準,依法、依規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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