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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 下午1:49
台南市一名17歲少女日前到台中,疑似與何姓男子等人吸毒後發生性關係,期間發現少女突然無生命跡象逃逸,檢方傳喚何男等4人到案偵辦,其中3人向法院聲請羈押遭駁回,檢方已抗告。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陸續傳喚何姓、莊姓與吳姓男子等3人到案,由何男提供毒品,3人皆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並辯稱發生關係時少女意識清楚,檢方認定3人涉犯乘機性交、遺棄致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罪聲請羈押。 檢方另傳喚賴姓男子到案,他辯稱只在一旁錄影,被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何姓、莊姓與吳姓男子等3人案件,法官認為3人趁機性交部分雖足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但並非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關於遺棄致死罪嫌部分,檢察官舉證不足,難以認定被告嫌疑重大,裁定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檢方已提出抗告。 家住台南市的17歲少女,11日晚間到台中找朋友遊玩,並找網友寄宿,她並曾在臉書(Facebook)貼文,邀請網友帶她外出遊玩。 14日凌晨少女被何姓等4名男子,帶到一家商務旅館,由何男提供摻有毒品的咖啡包供少女吸食,並輪流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期間發現少女突然失去生命跡象,4人見狀逃離旅館,直到隔日房務人員清理時發現報案。 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到場,發現少女已明顯死亡未送醫,今天將由檢方會同法醫相驗遺體,並解剖以釐清少女死因。
聯絡作者:動態骷髏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