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間,新北市一名26歲的林姓男子,在私人臉書PO文寫下「既然有人喊斬首蔡英文了,那可不可以跟著喊斬首盧秀燕、侯友宜、韓國瑜、林姿妙、吳敦義、江宜樺、馬英九呢?」該貼文被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林男被依恐嚇公眾罪嫌送辦。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男的貼文並非針對公眾生命有具體惡害通知,且PO文中的「喊」字並未表明以何種具體手段,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男子臉書OP文,喊斬首韓國瑜等人獲不起訴。
據《自由》報導,林男於今年的2月5日晚間,以手機在臉書上PO文寫下「既然有人喊斬首蔡英文了,那可不可以跟著喊斬首盧秀燕、侯友宜、韓國瑜、林姿妙、吳敦義、江宜樺、馬英九呢?」,員警網路巡邏發現後,依恐嚇公眾罪嫌將他送辦。林男到案後表示,因為看到新聞上有人喊說要「斬首蔡英文」,所以他才會上網PO文。而檢方調查後認為,林男的PO文難以認定有加害公眾生命、身體的惡害通知,且林男是因為先對新聞報導不滿,發文也是用「跟著喊」等字眼,並未表明要用什麼具體手段,因此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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