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萬裡,我今年30歲了。我一直沒有結婚,所以家裡總是催我找個對象。好在我還有一個弟弟,他比我小兩歲,家裡人在發現對我催婚無用後,就把目光放到了我弟弟身上。
而我弟也不負眾望,在一年前結了婚。於是,我很幸運,不再是家裡的重點關注對象了。
我弟媳婦很是孝順,她和我弟弟是經過別人的介紹,然後走在一起的。弟媳婦進門後,十分的懂事,對我父母都特別的好,家裡的親戚都誇她能幹又孝順。
我媽對於我弟媳婦也是非常滿意的,她很喜歡我弟媳婦這個人。我對我弟媳婦印象也還不錯,平時我們家裡的大事、小事都是我弟媳婦給料理的,而且還處理的頭頭是道。並且她平時還一直給我媽做飯、洗衣服,這就是典型的好兒媳婦啊!
後來的一天,我親媽住院了,孝順的弟媳婦日夜伺候我媽,無意間,我偶然瞧見了她的褲兜,我趕緊報了警。因為我看見我弟媳婦褲兜裡裝著我媽的玉鐲,那是我媽的貼身物件,也是我們家的傳家寶。
看到這個,我突然覺得她是為了我媽的手鐲,故意害得我媽住了院,然後她就趁著我媽意識不清醒,偷了我媽的玉鐲。於是,我一衝動就直接報了警,我認為我不能讓她繼續害我媽了,可是警察來了調查後,我才知道我錯了。因為這個鐲子我媽早就給弟媳婦了。
弟媳婦知道這件事後,感到很委屈,於是就一直哭,到了最後非要吵著和我弟弟離婚。
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認為我弟媳婦太小題大做了,簡直是太不懂事了。大家說我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