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水上樂園在 2015 年 6 月 27 日發生粉塵爆炸事件,造成 15 死 471 傷的悲劇,對於當天在場被火燒傷的人,那是一個永遠的傷痛,而該事件昨( 1 )日台北地方法院也公布判決結果,「八仙樂園免罰,全案可上訴」,消息曝光之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原本八仙樂園遭到交通部觀光局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罰 1 萬元,但八仙樂園不服打行政訴訟,法院認為觀光局處分不合法,判撤銷處分、八仙樂園免罰,可上訴。

北院認為,八仙樂園將八仙海岸出租給業者,只是屬於單次性租賃行為,縱使有違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但和觀光遊樂業發照制度不同,況且觀光局歷次檢查也未曾發現八仙樂園擅自開放供遊客使用的情形,觀光局開罰有所缺失,判撤銷處分。

消息曝光後,有人將其轉到 PTT 上,網友紛紛留言「八仙真的超衰==」、「還我八仙啊!童年回憶」、「該罰的是租貸的廠商不是八仙,現在都變廢墟了」、「就算證明清白八仙也回不來啦!超衰」、「來不及了啊!都關 4 年了,逝去的暑假童年」、「現在清白太晚了啦,八仙太衰」、「現在都快變成鬼屋了」、「八仙收了,旁邊的店家真的超可憐,有夠衰」。(編輯:張嘉哲)

▲對於八仙四年後的判決結果,網友紛紛抱屈。(圖 / 翻攝 P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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