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昨傳出在高鐵遺失300萬現金,事後由兒子陳政廷領回,有一與陳明文角逐嘉義縣立委的前立委林國慶質疑,陳明文領去超過50萬元現金,銀行是否有依規定通報。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昨在高鐵遺失300萬現金,雖事後由兒子陳政廷領回,並稱該筆錢是要到菲律賓投資的基金,用途仍引發質疑,有意挑戰陳明文選區的前民進黨立委林國慶質疑,洗錢防治法規定到銀行領錢超過50萬元要說明用途,銀行也必須做記錄配合金管會,銀行有往上報嗎?為何不用匯款比較方便,希望陳明文公開說明。
針對陳明文遺失在高鐵上300萬現金,林國慶今於臉書指出,深刻體會人父挺子女的心情,也相信陳政廷說該筆錢是媽媽拿給爸爸的,用途是拿去菲律賓投資,但大家想知道錢是什麼時候領的,哪家銀行領的,還是家裡隨時備用的零用金。
林國慶質疑,高鐵拾獲失物不是要公告嗎?錢沒有寫誰的怎麼能交還陳委員,而且還是他兒子去領,那他是不是也能叫兒子去說是林國慶掉的,幫忙出面去領取;而且,依照洗錢防製法規定,到銀行領錢超過50萬元要說明用途,銀行也必須記錄,銀行是否有按程序向上通報。
林國慶說,大家想知道高鐵人員拾獲並報案,陳大委員應該很高興很感謝為何生氣,而且選擇失聯迴避;此外,照理說300萬用匯款叫方便,為什麼選擇攜帶大量現金,若如陳政廷所說是要去菲律賓投資,出國可以帶這麼多現金出關嗎?呼籲陳明文盡速出面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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