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祕書長陳菊臉書PO文,針對氣爆善款要提告藍營,挨告之一的高雄巿議員陳麗娜5日發聲明回應,提告是陳菊的個人權利,說明善款用途是她無可迴避的公眾義務。民意代表監督市政,卻遭被監督者告,再度證明台灣民主退步。陳麗娜強調,對氣爆善款的質疑皆有事實根據,對陳菊的提告,既無懼也坦然面對。
聲明也指出,期待陳菊在行使個人權利之餘,也能勇敢面對質疑,善盡說明義務。如果陳菊依然保持「只提告,不說明」的態度,只知維護個人權利而無視公眾義務,這樣怎對得起46億善款的捐款人?又怎面對高雄人給她三任市長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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