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駕送朋友回家,釀1死4傷事故!17歲女孩成了植物人

聚會結束,22歲的小李醉駕送4個朋友回家,不料發生車禍致1死4傷,其中一名17歲女孩成了植物人。因賠償問題協商不下,幾方對簿公堂…

悲劇:

男子醉駕釀1死4傷事故

2018年3月6日晚,橫縣男子小李借了朋友的車,拉上4個朋友吃飯、唱歌。聚會結束後,小李開車送大家回家。

在路上,醉駕的小李超速行駛,與關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小李當場死亡,車上4人也不同程度受傷。

事後交警認定,關某左轉彎時未讓正行車輛,小李醉酒超速駕駛,兩人過錯作用相當,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在4名受傷乘客中,20歲的小農和小黃雙腿骨折,17歲女孩小陸的傷情最為嚴重。

小陸的顱腦重型損傷,並伴有肋骨、鎖骨、雙腿等多處骨折。經過230多天的住院治療,花去醫藥費32.8萬余元。

受傷的小陸

今年3月,小陸的父親申請司法鑑定,鑑定結論為:她因該事故致顱腦損傷遺持續植物生存狀態,傷殘等級為一級,需要完全護理。

索賠:

受傷乘客狀告涉事各方

2019年4月,4名傷者中的小陸、小農、小黃3人,將關某、大貨車所屬的物流公司、小李的父母,以及大貨車、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橫縣人民法院。

其中,小陸索賠153萬余元,小農索賠19萬余元。

網路配圖

法院調查發現,關某所駕駛大貨車買了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為小陸墊付16.9萬多元的醫藥費,為其他3人各墊付了1萬元。

小李的父母稱小李沒有遺產,並聲明放棄繼承他的遺產。但在該事故中,他們獲得18萬余元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原告人則認為,這筆賠償款也算小李的遺產。

法院:

兩人對事故賠償各擔一半

對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法院予以認可,認定小李和關某對該事故各擔一半的賠償責任。

至於小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因小李是醉駕,免除該公司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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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李在事故中已死亡,他的父母放棄繼承其財產,所以對他的債務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小李父母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等,法院認為不屬於小李的遺產范圍。

法院經釐定,認定小陸的各項損失為149.8萬余元,小農的損失為17.3萬余元,小黃的損失為10萬余元。

按照責任比例,扣除保險公司已墊付的醫藥費,今年9月4日,一審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及物流公司仍需賠償小陸58萬余元、小農7.7萬余元、小黃近5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小陸的父母及小農無法理解。

小農說,因事故受傷治療她花費了9.9萬多元,而賠償款還不夠她的醫藥費。

小陸的爸爸更是哽咽,小陸需要終生護理,這點賠償款他不知道能維持多久。“女兒本來陽光、漂亮,因為這事故一生都毀了。”

受傷前的小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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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總有人以身犯險呢

大家搭順風車也要注意

司機喝酒了千萬別乘坐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