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行管會批黨產會追償中廣資產,是為選舉操作。
針對黨產會認定中廣為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追徵中廣新台幣77 億3138萬9185元價金及要求嘉義縣民雄、嘉義市東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段等土地收歸國有,國民黨行政會發出4點聲明,表示黨產會係為選舉操作,令人不齒。
4點聲明如下:
1.中廣公司早期雖由國民黨成立,惟其主要之業務係接受政府之委託處理政令宣傳、對匪廣播等項目,其於當時對於穩定國家民心建樹極大。
2.國民黨多次誰黨產會所舉辦的聽證會,備妥事證清楚說明轉帳取得日產係依國防最高委員會(為當時國家最高決策單位)第185次會議決議:「本黨所辦之新聞、出版、電影、廣播等事業依法接收之敵偽產業。業由事業主管機構估值擬准以該機構之戰時損失由黨部併案向政府結算轉帳」,作為對國民黨的戰爭損失賠償(即為有償)。上述財產除經估算後於民國35年提報立法院審議外並經國防最高委員會第 227 次會議討論事項第27案: 追加3年度歲出歲入預算案,決議通過,一切依法有據,另外當時以日產作為戰爭損失賠償的對象不僅限於國民黨,包括天津南開大學、青島市美國學校、民社黨及甚多私人(法人、自然人)皆有獲得賠償,並非獨厚國民黨。
3.另依黨產條例第四條對於附隨組織之定義:「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中廣公司於95年10月出售,當時共有三組人馬出價,而趙少康先生出價57億元(廣播事業:10億元、非廣播事業:47億元),為三組人馬中出價最高者,是以,並無「非以相當對價轉讓」之情事,黨產會明知此事,卻仍以行政處分認定中廣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其政治意圖昭然若揭。
4.國民黨於黨產會就「中影接收自日產等三間戲院土地及中廣案召開預備聽證 (日期:105 年12月16日)」時,國民黨即於105 年12月14日召開過記者會向媒體提出華夏公司出售該土地予宏盛建設時,即有2億9千萬元資金流向台綜院(內容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矚重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當時核准該交易案之人為李登輝 (時任本黨黨主席),李登輝先生亦曾任台綜院董事長,若按黨產會針對中廣公司所作之行政處分而言,台綜院是否也該一併處理?為何黨產會至今 (已有兩年多)仍未就台綜院召開過聽證會?
目前適逢總統大選,黨產會此時將中廣列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追徵價金,最終目的不就是為了讓趙少康先生有所顧忌,從而消滅所有反對蔡政府之聲音,確保民進黨再度連任嗎?綜上所述,黨產會打著「正義」之旗號,惟其三年多來之一切作為,只是民進黨政府用來清算對手之工具(黑機關),對於一個本應保持行政中立之獨立機關,然其行徑卻罔顧事實、顛倒是非,如同民進黨之輔選機構,國民黨深感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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