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

針對綠委陳明文高鐵遺落300萬元現金案疑雲,民進黨日前召開廉政委員會,定調難以成案。國民黨團今天再向蔡政府提出10問,要求相關部門依權責調查清楚,給國人一個真相,也譴責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周三財政委員會不但對質詢立委反質詢,甚至態度囂張跋扈,根本不適任擔任政務官。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蔡碧仲前天在財委會面對國民黨立委質詢,非但否認媒體相關護航陳明文報導內容,還態度囂張跋扈反質詢立委,硬拗自己曾說過的話,這樣的政務官還適任嗎?難道這就是蔡政府任命政務官的標準嗎?做為法務部政務次長,「分次提領不超過50萬就沒有問題」的說法,《洗錢防製法》還實施得下去嗎?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表示,總統府私菸案,檢調查到侍衛吳宗憲玉山銀行的刷卡預繳款項,是從台灣銀行的南門分行營業部匯到玉山銀行,一共匯款新台幣 670 萬元,金管會對外說明,台銀都有依洗錢防製法規定辦理。「為什麼陳明文的300萬從哪裡提領,金管會居然說追不到?顧立雄這是在唬弄國人嗎?」如果是分批小額提領,就可以抓不到,這不是向全國不法份子提供一條乾淨洗錢、不被注意的明路?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奕華表示,從總統府私菸案到陳明文300萬現金案,蔡政府遇到弊案的SOP,就是輿論質疑到哪,就揭露到哪。對於國民黨團及外界所提出的質疑,完全沒有明確的答案。難道是陳明文的「台灣價值」充值充好充滿,「明文」規定變成所有規定的標準嗎?

 

 

 

《10問蔡政府》

 

 

 

一、高鐵公司既未報案如何確認失主是陳明文委員?

 

二、攜帶300萬元現金,下高鐡卻忘了帶下車,此種情況這正常嗎?

 

三、本案陳明文委員一開始表示,錢是從銀行分次提領,後來又表示,是從大姐兒子帳戶提領,是親人間借貸,前後說辭不一,到底真相是什麼?

 

四、陳明文委員說,300萬元是分次自銀行領出,依法務部防制洗錢規定,銀行也須申報,為何至今未申報?

 

五、銀行為何至今未申報?是不敢申報?還是有外力介入?

 

六、調查局為何至今未要求銀行依規定辦理申報?

 

七、金管會顧主委表示!本案金管會沒有資料?真的沒有資料?財金公司有沒有資料?

 

八、金管會怠忽職責?不能依職權進行調查嗎?還是不敢調查?

 

九、法務部政務次長列席立法院備詢囂張跋扈,政治凌駕於法治之上,護航太過明顯,還適任嗎?

 

十、本案有無涉及財產來源不明?財產申報不實?

 

以上諸多疑點,蔡政府應向全民講清楚,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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