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30歲男子凌晨在丹那美拉海岸路夜騎,電動踏板車不知何故失控,騎士多處骨折,脊椎受重創,送院後不治。

這起悲劇發生在周二(24日)凌晨3時許,地點是丹那美拉海岸路。據了解,一名電動踏板車華族男騎士在事發路段騎行時,不知何故失控,摔倒後受重創,送院後逝世。

一名死者的前同事向《新明日報》透露,死者身體多處骨折,脊椎也受創。

“他是一個活躍的人,幾乎每天都會跑步或者打網球。”

前同事說:“事情發生後,不少身邊的人擔心電動代步工具帶來的安全隱患。

丹那美拉海岸路最左邊設一條寬約2公尺的腳踏車道,與其他車道之間以微凸的斜線條紋(chevron marking)劃分。記者今早觀察,現場多為直路,半小時內有5名腳踏車騎士經過,但不見其他電動代步工具。另外,丹那美拉海岸路和航空園路(Aviation Park Road)沿路也有公園連道。

警方受詢時表示,警方當天早上6時20分接獲通報,稱一名30歲男子在樟宜綜合醫院宣告身亡。警方在調查這起案件。

據了解,男子早前是從丹那美拉海岸路被送往醫院。初步調查顯示,男子是在騎電動踏板車期間失控受傷。

民防部隊受詢時表示,於9月24日凌晨約3時45分,接獲丹那美拉海岸路的求助通報,一人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

東海岸去年也曾發生一起騎電動踏板車跌倒喪命的慘劇。

根據報道,一名來自大馬的23歲廚師林健瑜,去年9月23日凌晨在東海岸騎電動滑板車時不知何故跌倒,昏迷6天後不治。

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向政府提議,電動踏板車騎士須滿至少16歲,才能獨自在公共路徑上騎行。

領導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周五在面子書貼文表示,小組已向政府提交最新建議報告,以加強公共路徑的安全。

5項建議包括:

1,所有電動踏板車用戶必須購買保險,先強制規定商家如送餐業者,為旗下使用電動踏板車的送餐員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2,電動踏板車用戶須滿至少16歲,才能在公共路徑上騎行。未滿16歲者須有大人監督才能騎車。

3,強制規定電動踏板車用戶必須先通過理論測試。

4,在公共路徑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時,騎士不得使用手機,除非手機裝在踏板車上或免手持使用。

5,推出一套行為准則,指導行人如何安全地與他人和活躍通勤器材用戶共用路徑。

男子騎電動踏板車時失控釀意外。(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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