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跨港大橋昨天斷裂坍塌,交通部今天提供宜蘭縣政府委託做的檢測報告。報告指出,伸縮縮變形損壞沉陷,另有鋼筋裸外露鏽蝕,護欄、路燈鏽蝕。台灣港務公司只回應,伸縮縫清理已改善,未回應變形與沉陷問題,至於外界有專家質疑南方澳跨港大橋鋼索鏽蝕問題,檢測報告並未提及。
南方澳跨港大橋昨天斷裂坍塌,交通部今天提供宜蘭縣政府委託做的檢測報告。(資料照)
這份檢測報告是由宜蘭政府委託健行科技大學所做,民國105年9月完成,但宜蘭縣政府今天澄清,當年度檢測對象是針對所有縣府及公所管理的橋梁,航港局並未委託縣府特別針對南方澳大橋辦理檢測,縣府基於善意將南方澳大橋納入本縣橋梁檢測契約中,但與橋梁管理機關的檢測不能混為一談。 根據交通部提供的檢測報告,在針對南方澳跨港大橋的檢測意見中,提到伸縮縫屬於老式壓縮式填縫,明顯變形損壞沉陷,行車經過感覺明顯高低落差不適,建議更新為耐用度較佳的伸縮縫。 另檢測報告也提到南方澳跨港大橋有鋼筋裸外露鏽蝕,護欄、路燈鏽蝕,建議修復,至於外界有專家質疑南方澳跨港大橋鋼索鏽蝕問題,檢測報告並未提及。 台灣港務公司昨天及今天都回應,已針對檢測報告的建議完成改善。 不過,根據台灣港務公司昨天的新聞稿,檢測報告內容發現的缺失,包含混凝土裂縫、鋼筋鏽蝕、落水管老舊、伸縮縫待清理、AC鋪面坑洞等,港務公司已確實在106年、107年,投入約新台幣1000萬元辦理修繕,並已於107年10月全部改善完成,但未說明伸縮縫變形損壞與沉陷是否也改善。 南方澳跨港大橋是由宜蘭縣政代辦興建,87年完工後移交當時的港務局,現在由台灣港務公司管理。 宜蘭縣政府也聲明,依據交通部頒訂「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規定,針對橋梁使用,應以2年定期檢測1次為原則,另於天災(如颱風、豪雨、地震等)或人為破壞因素(如火災或車輛撞損等)引起之災害後,實施特別檢測,南方澳跨港大橋應每2年由管理機關檢測1次。 台灣港務公司稍早也說明,依據規定,鋼結構橋梁檢測頻率2年一次,經管理機關同意得延長,但不得超過4年,港公司都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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