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先前對外宣稱,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捐3億元政治獻金給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郭憤而提告。二審判周賠償200萬元,並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3日最高法院認為周玉蔻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判賠200萬元並登4大報道歉,全案確定。

郭台銘一案原先是由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5年選前向外界表示,有企業家捐3億元給競選對手。爾後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上爆料,企業家正是郭台銘,並喊話「我得到的消息,3億男就是你。」並要求郭出面解釋。

法官認為,重點在於有無「3億男」的存在,周玉蔻雖稱消息來源是柯文哲,但先後傳柯文哲、柯建銘、郭台銘出庭作證,證實沒有「郭台銘捐錢給連勝文」的事實。法官指出,周僅聽信他人說法,並未查證「3億男」是何人,就在節目上散播謠言,混淆閱聽眾、損害郭的名譽。

值得注意的是,周玉蔻4月才因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被判180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現又因指控郭台銘捐3億元給連勝文被判200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

聯絡作者:新聞中心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