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這一次主要是針對,吸毒者獲得緩起訴處分,有更多元的處遇模式。如果修法通過,醫療機構評估不須戒癮者,可採寫悔過書、罰款、驗尿等方式替代,不見得非得接受戒癮治療。
多元二字
肯定是台灣近年來
政客用來美化其作為的最佳用詞
然而,毒品的危害,對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影響甚鉅。
如我國清朝時期因鴉片戰爭,導致香港遭割讓給英國。長期殖民下來,也導致部份人民族意識薄弱,把反共拿來反中。甚至期望香港再次 “回歸”,專挑自己人欺負,面對金髮碧眼的外國人,則又另一個模樣。
至今香港暴亂未平。
近代的毒品更是多樣,對健康的傷害更迅速猛烈,而且不可逆。
因此,嚴懲販毒,可謂當今世界趨勢。尤其在大陸,印尼,菲律賓等國,被抓到,可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罪。就像日前日本前市議員,在廣州走私毒品,照樣被判無期徒刑。
有需要才有供給,那些吸毒的,也該給予相對應的懲罰,才能真正治本。否則,只要有利可圖,保證有人打死不退,供應到底,永遠沒完沒了。
解決吸毒的問題,必須雙管齊下。首先,教育是最重要的,讓他們了解到它對「人生」的危害,才能收到警惕效果。其次,則是在刑責部分,販毒跟吸毒,都要重罰,才能真正嚇阻!只是寫寫「悔過書」,這種不痛不癢的處罰方式,能成功阻止再犯,實在令人存疑。
觸極者 The Reacher 提醒您: ◎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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