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9日訊)緬甸少婦凌晨過馬路,准備越過已設石墩圍欄的分界堤時,遭一輛轎車撞擊,當場斃命。
事後,網民議論紛紛,指每年同樂會舉行期間,會有很多遊客或民眾到訪,該路段附近應設立天橋或斑馬線,讓步行者使用。
也有網民指事發路段屬大道,車輛向來行駛快速,並建議有關當局應設起阻擋用途的石墩或圍欄,避免步行者越過馬路。
死者依伊飄。
但事實是該路段的分界堤,已設石墩圍欄阻擋,若步行者要越過馬路,必須攀爬上圍欄,險象環生。
此死亡車禍於今日凌晨12時30分,在蘇丹阿茲蘭沙路(雙溪裡蒙同樂會前路段)發生。
事發路段的分界堤已設石墩圍欄,若步行者要越過,必須攀爬,險象環生。
25歲的死者依伊飄(Ei Ei Phyo)來自緬甸,在檳城工作約4年,已婚,其緬甸籍丈夫也在爪夷工作。
死者生前在雙溪檳榔制衣廠任職車衣女工,與同鄉住在喬治市一帶的宿舍。
轎車車頭嚴重損毀,擋風玻璃也碎裂,撞擊沖力可想而知。
事發前,一輛從市區方向駛來的邁薇轎車,准備駛上高架公路,前往峇六拜方向。
當轎車剛駛過油站,突撞及正在步行過馬路的死者。車禍撞擊沖力極大,死者被撞飛後墜地,當場身亡。而轎車車頭嚴重損毀,擋風玻璃也碎裂。
緬甸少婦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擊,當場斃命。
據警方調查,當時死者要越過馬路,到同樂會方向。司機是華裔學院生(19歲),車禍後他左手拇指骨折,胸部也蒙傷。
死者女同鄉今早受訪時說,與死者同住的同鄉,已到警局提供死者資料助查。
死者的同鄉到太平間等候,協助料理死者身後事。
死者遺體今早完成解剖,因胸部和頸椎嚴重受創致命。
目前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即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