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警官被捕學院生遭肉搜 曾冒警“取締”倒掛州旗住家 (吉隆坡2日訊)19歲學院生假扮警官被捕,隨後遭到肉搜,被發現他膽大包天,假扮警察之餘,連其社交媒體Instagram的頭像,都是穿著警官制服的人頭照。根據其上載到IG的照片顯示,他於2年前開始在IG上載其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直至去年為止,共上傳了至少15張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其中一個攝於去年12月的視頻顯示,當時他假扮警察到一間住家去取締倒反掛的州旗,當時相信是由友人協助拍下視頻,隨後再上載到其社交網站。許多網民相信在看見這名男子冒警的新聞後,也紛紛到其IG底下留言。警方今天下午記者會公布,一名19歲學院生因假扮警察“執行任務”,未料遇上真警察,身分遭真警察當場識破,立即將他逮捕。男子在上載照片時還打卡柔佛警察總部。男子在落網前還在IG Story上載2條片段。峇株巴轄警區副主任莫哈末依祖丁在記者會上指出,峇株巴轄交警局一支執法隊今日凌晨2時45分,在居鑾路19公裡處,即巴力拉惹一家酒店前執行任務時,發現該名假警。他說,該身穿完整警長級制服的19歲假警,騎著摩哆抵達交警執行任務處,向交警自我介紹後,便告知對方他是來自柔佛州警察總部,目前待在峇株巴轄是因為有任務在身。“因該名男子長相年輕,引起在場交警懷疑,便立即要求同事檢查對方所騎的摩哆注冊資料,對方也無法出示警員證,令交警們當場識破其身分,立即將他逮捕。”他說,警方在該名男子身上搜獲假的警員證、假槍、警徽、警帽、刀子、制服外套、腰帶、手電筒、防彈衣等,這些物品已遭警方充公。他指出,該名男子目前在四加亭一家學院求學,沒有犯罪前科,尿液檢驗也呈陰性,經過檢查後,其精神也沒異常,僅為想假扮警察,而從網上購買全套警察制服。“該名男子從今日起將被延扣4天至本月5日,讓警方進一步的調查。”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71條文(假冒警員)、1960年軍火法令第36(1)條文(擁有模擬槍支),以及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條文(擁有警方物品)調查此案,若罪成會被判罰款或坐牢。他提醒民眾,在未經准許下擁有警察制服或其他附有警徽物品,都是犯法的行為,並促請公眾若發現此類罪行,致電07-4343999或到鄰近警局投報。男子在上載照片時還打卡柔佛警察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