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年的小燈泡案嗎?如今兇嫌王景玉被判無期定讞,也讓小燈泡爸媽和許多人都痛心兇嫌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許多網友都怒批這樣手段凶殘的兇嫌,還能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不用為自己犯下的罪行償命,那沒了性命的小燈泡何辜?

「小燈泡」一案兇嫌王景玉15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受訪時表示,針對兇嫌精神狀況的認定,應訂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也將檢討現行法規制度是否足夠。

2016年3月台北市內湖發生一起殺女童案件,兇嫌王景玉隨機砍害3歲女童「小燈泡」,手段凶殘令人不齒。最高法院15日最終判定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

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對於此個案,他尊重法官及檢察官的認定,但在政策面上,法務部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尤其是犯嫌是否有精神上的問題,在偵查過程或是審判過程,應有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供司法人員作為認定。否則每個犯重罪的人都用這樣的理由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這個社會是不願意樂見的,所以法務部會從制度面來檢討。

至於精神鑑定的部分,並非司法人員自己就能實行,必須和衛生專業人員一起討論,在面對這類社會案件時,如何讓司法人員能做出較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斷。

而近期北部地區發生3起隨機殺害路人案件,蔡清祥也表示,應該深入研究探討原因,這或許無法單純以司法解決,可能要從社會面、精神方面、醫療方面共同探究,為何會在近期這段時間,密集發生這類事件,法務部也會與其他單位共同討論。

蔡清祥也表示,現階段還是會依現有法律執行,採取非常審慎、嚴謹的態度審核每個案件,該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

高院更一審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小燈泡母親、立委王婉諭認為「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女兒的命不會和兇手性命等價,為了不讓其他孩子遭受同樣惡運,認為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犯、澈底教化,首度開口、泛淚請求判死。

更一審認為,王景玉因家庭環境而長期自卑、與外界孤立,父母對兒子古怪的行為也沒病識感,甚至還排斥兒子吃藥、就醫,社福機關無從追蹤,以致他妄想。合議庭指王行為固然可惡,隨機殺人讓人心惶惶,但起因還是因王幻聽、妄想,榮總、台大醫師認為若能以藥物治療、專業心理輔導,佐以監禁期間矯治,還是有改善病情可能,量處無期徒刑。

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與丈夫劉大經,傍晚發出共同聲明表示,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人感到遺憾。王說,每次被問及對量刑的表態,都是試煉著自己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的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王婉諭表示,自己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既然司法做了決定,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的處遇,達到真正的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王婉諭指出,在悲憤之外,仍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眾對本案的關切與對家屬的支持,也請大家把對個案的關心,轉化成對社會的改革力量,「我們把悲傷留給自己,寄希望與改革於未來」。

網友紛紛怒批這樣的判決:「不支持無期!」「反正只要有精神疾病病史,就會只判無期嗎?」「人們在受苦啊...不要只是檢討!」「不用償命,那小燈泡何辜!」「唉,無救司法!」「不論精神鑑定是否有問題,都該一命償一命,真不知在想什麼?」「難怪很多人都不相信司法了.....。」「誰能忍受自己最愛的小寶貝在面前被砍,然後兇嫌只判無期?」「這樣還可以無期,我看法律沒用了啦!」

這樣的判決真的讓人難以接受!別說痛心的家屬了,就是外人也實在看不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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