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66歲李姓計程車司機,9月23日下午載到22歲沒工作的黃姓男子,從台灣大道、惠文路口,佯稱要去龍井南寮步道,行經龍井區竹師路時,突遭黃男以美工刀挾持,割傷頸部並得手2000多元。烏日警方案發六小時內就在靜宜商圈北勢東路附近逮補黃嫌,黃嫌稱因缺錢才臨時起意,警方訊後依加重強盜罪嫌,24日將嫌犯移送法辦。警方指出,黃男高職畢業,今年1月才從兩年陸軍志願役退伍,緊接著2月就犯下竊盜案,23日攔下李姓司機,假裝說要去南寮步道找朋友,指引李姓司機在山區繞來繞去,才在竹師路二段62巷犯案,得手後下車步行往山下逃逸。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嫌下山後先到龍井區公所附近冰店吃冰,再到便利超商買菸、飲料,使用ibon叫第二輛計程車到靜宜商圈北勢東路下車,在路上蹓躂一陣子後於下午4點多投宿汽車旅館,晚間8點多外出逛街時,警方已在周圍佈線, 晚間9點44分,員警前後包抄,將黃嫌壓制上銬逮補。黃嫌向警方供稱,起意犯案的動機是因為缺錢,下山走得又熱又渴,首先就拿搶來的2000多元來吃冰,再來買菸、飲料,付第二輛計程車資,以及住宿費,花到只剩1065元,對於持美工刀、勒頸、割傷計程車司機、搶奪財物等,都坦承以對,訊後依加重強盜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而李姓運降頸部,被割一刀,自行開車求救,幸好附近有工人協助打電話報案,光田綜合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吳文宏表示,傷口長達12公分、深約6公分,頸部前方與左方有深及氣管切割傷,幸未傷及動脈,手術順利縫合,住院觀察治療中。

計程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計程車(英語:Taxi,又稱出租汽車)是一種基於即時租賃的陸地公共運輸服務汽車,按裡程表收費。計程車的載客量一般只有4個座位,有些是3或5個座位。搭乘計程車除了揚手招呼外,還可以透過電話、網路、手機應用程式預約。

台灣「計程車」之車身從1990年代起一律漆為黃色,並懸掛白底紅字車牌、車頂置「TAXI」或「出租汽車」燈箱。 2000年以前,大部份的台灣計程車採「靠行制度」,計程車司機需考到職業小型車駕駛執照後,再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並透過車行仲介取得車輛才可執業。在一定條件且政府有開放時,才可申請成為「個人車行」。由於臺北車站規劃予公車和計程車的路線不明朗,經常發生守規矩的計程車司機被不守規矩的計程車司機叫囂的事例。中華民國交通部在1996年起開放成立計程車合作社、設立招呼站,以改善靠行制度的弊端。另外在各都會區,亦盛行電話叫車、網路叫車、手機應用程式(App)叫車。

因應uber等新型態叫車服務與傳統計程車的競爭及適法性問題,中華民國政府於2016年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導入「多元化計程車」制度。多元化計程車的駕駛員仍需取得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使用的車輛可為黃色以外的顏色,與傳統計程車一樣領用白底紅字的車牌,但只能透過APP叫車,不得在路上排班、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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