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蘭雙屍案◢  被告沒任何精神病 罪名成立判死刑           (新加坡12日訊)涉殺妻女後藏屍的張錦興,被確認沒用任何精神疾病,今日面控謀殺罪名成立,被判強制性死刑!高庭法官加蘭美斯宣判時指出,被告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也沒有嚴重的憂鬱症,被殺害的妻子也沒有激怒他,因此直指被告有意圖謀殺妻女。被告(43歲)今日聞判時,非常冷靜,他雖然決定對此判決提出上訴。被告涉嫌於2017年1月20日,在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六樓住家,謀殺懷孕6個月的妻子鐘佩珊(家庭主婦,39歲)及4歲女兒張梓寧,釀兩屍三命慘案,藏屍9天後,在大年初一被揭發。被告以“減輕罪責”作為辯護理由,他的精神科醫生之前供證時,指被告患有重鬱症,影響判斷力。控方指被告在干案前,曾向朋友和家人借錢,也在找工作,勵志擺脫窘境。被告工作不受影響,甚至還有顧客稱贊被告的工作表現,被告行為不像患有重鬱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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