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勞保規範的不斷變革跟演進,有些改革或許能夠改善整體勞工所面臨的問題,但是有些人可能就不會是這場改革中所能夠繼續造福的對象,甚至除了少了福利之外,還要蒙受額外的損失。
勞保局指出,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沒有工作者不能加保,以下這3種類型的勞工,就是不符規定者, 一旦被抓到就會被取消勞保資格,前面所繳的保費也都不退還,也就是說繳了大半輩子的勞保費,也無法領到老年給付。
▲勞保局提醒這3種人無法領到老年給付。
一、受僱海外企業勞保局解釋,勞工保險有施行區域的限制,在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實際從事工作,才能由公司加保,而職業工會也有組織區域的限制,對於無一定僱主或自營作業身分的勞工,可按照工作所在地的相關職業工會或漁會申報加保。
勞保局提醒,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的勞工朋友,除經公司派遣出國工作而由原投保的公司繼續加保外,因從業地區已經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範圍,是不能夠由職業工會、漁會繼續加保。
二、入監服刑勞保局說,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人,仍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但如果是經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人,則不能再繼續加保。
三、掛名投保勞保局強調,如果你是已經離職或是辦理公司退休者,不得再轉入職業工會、漁會繼續加保延續年資,勞工保險是必須在國內有實際從業才能投保的,若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如果已經請領了勞保相關給付,也會依法追還。
或許勞保局祭出的這一招能夠有效的改善非本地工作人員仍能夠使用勞工保險的問題,但是相信還是有很多人會對這一步改革有所質疑,以及或許也有特殊狀況是必須要列為特例等等,不過現在也只能靜待勞保局進一步的處理以及民間團體對此的反應了,只希望能夠有更有社會共識的方式出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