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間爭奪遺產的事件時有耳聞。台中有一名阿嬤,生前相當感謝孫女麗麗(化名)照顧她,於是將名下的房產過戶給麗麗,隨後就離開人世。不過此舉卻讓阿嬤女兒,也就是麗麗的姑姑蕭姓女子相當不滿,蕭女認為母親年事已高,根本無法簽字,不可能同意過戶,於是控告麗麗偽造文書,如今判決結果出爐。

阿嬤的女兒蕭女表示,媽媽在2018年8月9日時已高齡91歲,因腦癌末期住進醫院治療,雙耳重聽,無力走路需要使用輪椅,還領有聽力障礙及失智症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所以不可能進行簽名的動作。

蕭女還指稱,姪女「麗麗」卻在同年8月14日為阿嬤請假出院,將阿嬤名下位於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房地過戶給麗麗,蕭女表示移轉契約簽名筆跡跟印鑑證明簽名筆跡不一樣,所以懷疑麗麗偽造遺囑。而腦癌末期病重的阿嬤於2018年11月9日過世。

蕭女憤怒表示,媽媽的遺產房地應該由她和手足共同繼承,指稱姪女麗麗的行為侵害到繼承人權益,因此對麗麗提告偽造文書,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姪女麗麗塗銷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土地。

麗麗到案時,解釋當時真的是阿嬤出於自願,自己簽名要把房子過戶給她,她並未偽造文書。林姓代書也到庭證稱,阿嬤當天很清醒,表示:「我還跟她說簽名就有效了,她的子女可能會不高興,她說她還是要贈與麗麗」,並說:「她簽名出於真意。」

法官調閱醫院護理病歷2018年8月13日上寫著「說話有條理,會與人交談」「可依指令做出各種動作」「聽到聲音」等資訊。法官認定,阿嬤是在自由意願下,表明要將房地贈與孫女麗麗,因此判蕭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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