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警分局偵查佐陳志偉答應檢察官當測試員,看吃檳榔會否酒測值超標。(記者陳鳳麗翻攝)

2022/08/13 22:19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有酒駕男子與人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處理時酒測發現他酒精濃度超高,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但他在檢方偵辦案時矢口否認酒駕,辯稱當天吃了5包檳榔才會酒測值超標。仁愛警分局偵查佐陳志偉為還原真相,自願當測試員,3小時吃了30顆檳榔,中間不喝水,經酒測酒精濃度為0。王男最近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3個月,陳志偉得知判決後說,測試完多日無法進食,但能戳破酒駕者謊言,犧牲是值得的。

28歲王姓男子去年6月中旬開小貨車從埔里到仁愛鄉清境地區工作,中午下山時在台14甲線開到對向撞到大型重機騎士,警員後來對王男酒測,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7毫克。處理員警說,王男當時有說前一晚有喝3瓶啤酒。

王男在南投檢方偵辦時矢口否認酒駕,還說有嚼檳榔習慣,一天要吃4到8包,當天吃了5包共45顆「大姐頭檳榔攤」的白灰剖半檳榔,這種檳榔製作過程有添加酒。

「大姐頭檳榔攤」胡姓業者則告訴警方,供應廠商曾說白灰檳榔製造過程會添加少量米酒,約45萬顆添加酒精成分19.5%的紅標料理米酒(0.6公升)3瓶,放置兩個月酒精揮發後才配送,而檳榔攤也沒有再加酒。

自告奮勇當白老鼠 嚼檳榔連測酒測值都是0

為了還原事實,檢察官曾要王男再吃5包檳榔後接受酒測,但王男拒絕,檢察官改向仁愛警分局偵查隊探詢有無人願意當測試員?偵查佐陳志偉自告奮勇當「白老鼠」。

陳志偉說,去年8月底測試當天,先到王男買檳榔的「大姐頭檳榔攤」買了6包包葉白灰檳榔,先嚼5顆就進行酒測,前後共吃30顆檳榔,中間連一滴水都不敢喝,6次酒測中,每次酒精濃度都是每公升0毫克。

吃30顆就頭昏眼花、舌頭破洞 1週只能吃流質飲料

陳志偉說,在偵查隊嚼檳榔測試過程大概3小時,平均3分鐘嚼1顆,本來要吃到6包,但吃到30顆就頭昏眼花,舌頭已經破洞,痛到無法再測試下去,後來有大約1個星期時間無法吃固體食物,要改喝流質飲料,但能經由自己的實證戳破酒駕者謊言,而且讓酒駕者被定罪,感覺當時的身體不舒服都是值得的。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仁愛警分局偵查佐陳志偉買了6包「大姐頭檳榔攤」包葉檳榔實測,戳破酒駕男謊言。(記者陳鳳麗翻攝)

陳志偉(左)每吃5顆檳榔就請同事幫他酒測。(記者陳鳳麗翻攝)

陳志偉吃了30顆檳榔,作了6次酒測,每次酒精濃度都是0。(記者陳鳳麗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