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人類對小孩和看待小動物的基本標準,都是差不多的,要求——聽話。

似乎,一個聽話的小孩子就是模範兒童;一隻「聽話」的狗,就是好狗,高智商的狗。

反之,將會大概率被認作「問題兒童」,或者傻狗。

通常,多數家犬都屬於「聽話的狗」,一種服從性很強的動物。

以至於有了「走狗」,「狗奴才」或者「xx是xxx的一條狗」這樣帶著輕蔑語氣的比喻。

然而,對於哈士奇來說,它偏就不願服你,以至於成了人們口中公認的「傻狗」、「瘋狗」、「二哈」——高顏值和「低智商」似乎已經成了它最鮮明的兩大標籤。

比如,撒手沒、什麼都教不會、拆家,還不願意學習討好人類的「技能」等等。

其實,雖然哈士奇總被認作「傻狗」、「智商感人」,但根據專業的智商測試,在各種犬類中,它的排名還是中上等水平,腦子真的沒問題。

只不過,在哈士奇的狗眼和「狗生觀」里,你和它不是主奴關係,而是一種合作夥伴,對於人類,它並沒有太大的討好興致。

哈士奇,它屬於少有的幾種最古老的犬種之一,很多方面還保留著一定的狼性。

哈士奇和狼不但外表長得像,兩者的基因相似度更是接近99%。

這導致,哈士奇的外貌、性格、叫聲,生活習慣,都明顯區別於其他狗子。

比如,一般寵物狗的尾巴,幾乎都是豎起來的,看到熟人還會討好地搖擺。但是狼、哈士奇日常都是耷拉著尾巴的。只有興奮或奔跑時,尾巴才會上翹。

而且,哈士奇另外一個非常不同的特徵是,至今它也沒有進化成其他狗狗那種惹人愛憐的「無辜眼神」。

據說,這種眼神,正是狗子為了取得人類的「照顧」刻意進化出來的。

當狗狗睜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做出這番無辜的表情時,看上去很像人類幼崽,進而就激起人類照顧它們的欲望——眼神能做「無辜狀」的狗狗,往往比其他同伴更有優勢,更容易被人類選擇。

於是,經過長久的進化,狗子們就自帶上了一雙「無辜眼」。

只有....哈士奇,還依舊保持著那種獨特又...「睿智」的眼神。


正如前面說的那樣,從哈士奇被馴化開始,它就沒太把人類當主人,而是看成了平等的合作夥伴。

早在距今一萬年左右的新石器時代早期,在東西伯利亞,楚科奇人的祖先飼養的家犬,開始跟狼「結合」(狼和狗是沒有生殖隔離的)。

就這樣,在狼和狗不斷「結合」的後代的後代中,慢慢發展成了這種極地所特有的犬種——「楚科奇狗」。

如今中文裡的這個「哈士奇」的稱呼,其實就是「楚科奇」的音譯。

楚科奇狗中等身材,飯量不太大,無體臭且耐寒,體格健壯,精力相當旺盛,非常適應極地的氣候環境。

當然,這時的楚科奇狗可不是被作為成寵物圈養的,而是用作了人類的工作夥伴。在廣闊的西伯利亞平原上,它們就是人類的合作夥伴,拉雪橇、參與大型捕獵活動、保護村莊、引導馴鹿,為人類守衛家園。

而楚科奇狗真正走出西伯利亞,還得等到很久很久以後的20世紀初。

1909年,一個叫做格羅斯基的沙俄皮草商人帶著一隊來自遠東勘察加半島的楚科奇狗抵達美國阿拉斯加州的一個叫做諾姆的小鎮,準備參加這裡的狗拉雪橇比賽。

這個諾姆鎮每年都會舉行的狗拉雪橇比賽,世界聞名,獲勝者的獎金也非常豐厚。

比賽開始前,幾乎沒有人看好格羅斯基手底下的這些其體型不大,還不會汪汪叫的狗子。

要不是它們偶爾發的狼嚎般的嘶吼聲,很多人都以為這是一群「啞巴狗」。

更何況,在那時人們的眼中,有能力的狗子,大多長得不咋地。如此美貌的狗子,肯定中看不中用,當寵物狗還差不多,拉車幹活應該不怎麼樣。

原本,開賽前,格羅斯基的狗車隊賭賠率特別高。

可在幾輪比賽後,那些下了賭賠注的人,全都傻了眼。

這群不起眼的小狗們,居然在跑錯路線的情況下,仍然取得了第三名的驚人成績。

而且,當時跑錯了路的車隊,竟然還能憑著「頭犬」的判斷和直覺,又回到了正確的路線。

很快,這種擁有超快的速度、堅韌的毅力和漂亮外形的狗,開始在北美流行起來,自此也有了它的英文名字——Husky(哈士奇)。

這裡順便說一下,體型比哈士奇要偏大,但眼神卻友好多了的阿拉斯加,跟哈士奇確實有很多共通之處,但直到20世紀初哈士奇被引入北美之前,這兩者長期以來卻生活在白令海峽的兩邊,分屬兩大洲。它們的主人分別是楚科奇愛斯基摩人和阿拉斯加愛斯基摩人。

而且,這兩者原本都不是寵物狗,而是跟人類合作,在戶外奔波的「工作犬」。

20世紀初,在諾姆鎮狗拉雪橇比賽中一炮打響後,哈士奇就受到軍方的注意,並於幾年後,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

1915年12月,經過一個多月的訓練後,400多隻哈士奇,開始執行為冬季的西線孚日山區的法國軍隊運送給養和運送傷員的艱巨任務。

到了夏天,它們又被帶到了鐵路沿線,用來在鐵軌上繼續拉車,將運輸成本降到了最低。

這支便宜又好用的哈士奇運輸隊一直服役到1918年,一戰結束。

此時,在加拿大蒙特婁登船的436條狗子,已有189條死於了傷病和子彈。

活下來的狗子,則大多被照管它們的法國軍人收養。其中有三條還榮獲了法軍的英勇十字勳章。

而在和平年代,哈士奇也曾經靠著自己的超強的毅力,當過「狗英雄」。

這就是電影《多哥》的原型,運送白喉血清的那支狗車隊。

感人事跡就發生在那個著名的狗拉雪橇比賽的舉辦地,諾姆鎮。

1924年聖誕節的時候,鎮上突然爆發了白喉疫情。這時正值大雪封山之際,最近存有血清的城市還遠在955英里以外。

更要命的是,原本為了應急,小鎮是可以申請飛機通航的。但恰巧這時候趕上聖誕節「黃金周」,最早也得等到7天假期結束,返崗的飛行員開始上班後,飛機航線才能恢復。

7天的漫長等待,對於白喉這種烈性傳染病,顯然是非常致命的。

危機關頭,當地衛生局決定啟用最原始的方法,安排兩組雪橇犬接力運輸,日夜兼程,經過河流,跨過平原、森林,穿越冰凍的阿拉斯加郵路。

通過這種看似原始的辦法,在冬季風暴和漫漫極夜中,20位橇夫以及150條雪橇犬把原本在夏天都要花25天才能走完的路線,縮減到了五天半的時間,城裡的孩子們,最終得救。

這段經歷後來被稱為了被稱為「Great Race of Mercy」(愛的接力),並拍成了電影《多哥》。

當年現實中的情況,也跟《多哥》裡還原得差不多。遇到危機時刻,哈士奇車隊裡的「頭犬」,可以幫助,甚至代替駕車的人類判斷路線,是車隊真正的主角。

因為,在實際行動過程中,駕車的主人位於最後方,很可能感知不到位,出現錯誤判斷。所以,「頭犬」是可以拒絕執行人類的口令,並按照自己的意見帶著車隊找方向的。

這樣富有主見且獨立的「狗格」,已經深深地刻到了哈士奇的骨髓里。

人類和它,不僅僅是飼養和被飼養的關係,更像是工作夥伴。

畢竟,哈士奇屬於工作犬,不是用來取悅人類的。你得讓它工作,這才是它正確的打開方式。

而到了如今,已經被當做寵物養了的哈士奇,周邊往往就它一隻同款狗子。這麼一來,它難免就把自己當「頭犬」了,很敢於表達本哈的想法,更不願老實巴交地聽從主人的指示,或者作揖,搖尾巴搞這些討好人類的動作。

再加上狗子過於旺盛的精力和體力,哈士奇就由此被認作了一種破壞性很強的「傻狗」。

如果哈士奇長得不好看的話,大概率...可能沒有多少人會選擇飼養它當寵物吧。

其實,哈士奇,在它的眼裡,除了「本哈」自己,沒人是它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