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目前正請育嬰假。
最近已有不少上班族領到年終獎金,不過,近日就有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她因為請了育嬰假,所以沒辦法拿到年終。貼文曝光後,底下一票網友點出關鍵原因,還有自稱是人資的網友現身解惑。
女網友在Dcard上,以「育嬰留職停薪的媽媽沒有年終嗎」為題發文,提到她目前正在請育嬰假,從去年10月底到今年4月都屬留職停薪期間,所以沒能領到年終獎金。由於她並不是請一整年,所以她以為即便留職停薪,還是可以領到「有付出」的部分,怎料卻不是如此。
經原PO詢問,公司方解釋,因為勞動契約有載明,領取年終獎金的條件是「12月1日仍在職者」,育嬰留職停薪的期間並不是工作時間或在勤,所以並不屬於「在職」,也就不會發放年終獎金。
公司的說法讓原PO無奈表示,是她太理所當然覺得留職等同於在職嗎?以去年度來說,她比她的職務代理人工作時間還長,對方有依比例領到年終獎金,而她卻沒有,這更讓她感到無助。
▲公司說法讓原PO感到無奈。(示意圖/取自Pixabay)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大多回應,「留停還奢望有年終?那其他繼續拚死拚活的員工是在做身體健康的嗎」、「『留職』=人不在這個位置上但保留位置方便你回來,所以確實不算『在職』喔」、「你是在留停,沒有年終很正常啊,一般公司都會規定發放當下須在職」。
不過,也有網友逆風認為,「原PO的意思應該是本年度她也有工作,但就是卡在12/1在留停卻領不到,雖然知道規定就是這樣,但仔細想想這件事並不合理吧。有些人可能覺得她自己要在這個時間點留停,但哪個媽媽可以控制自己的懷孕時間」。
此外,還有自稱是人資的網友現身回應,「不管是什麼狀況,『留停』基本上就是不在工作崗位上」,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給年終獎金,如果多給留職停薪的人,只是讓其他在職者不平衡,「最後,年終真的不是法規規定一定要發的,完全都是資方要不要給」。
實際上,年終獎金實際發放日期、會給多少錢?都是依各公司規定為準,沒有絕對的標準。至於是否會發年終獎金?要看勞資雙方當初是約定「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前者代表公司必須給予年終獎金,因其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後者則沒有發放年終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