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捷運的整潔舒適程度向來被外國觀光客大讚,其中有很大的原因要歸功於「禁止飲食」的規定。根據《大眾捷運法》,旅客在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會被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不過一名「女神級大胃王」網紅居然光明正大曬出自己在捷運車廂爽嗑雞排珍奶的照片,讓網友們看傻,不過有老司機揭開背後真相,直言她不會被罰錢。
圖片來源 / IG (泡芙),下同
根據媒體《中時新聞網》的報導,擁有超過7萬名粉絲的正妹YouTuber泡芙以大胃王主題影片走紅,甜美臉蛋配上纖細身材,卻有著驚人的食量,強烈反差讓她備受矚目,她甚至曾自爆一個月的伙食費高達3到5萬,食慾和開銷都令人驚訝。
不過泡芙近日在IG上曬出了一系列大吃台灣美食的照片,背景卻是大家所熟悉的藍色塑膠座椅、拉環等車廂環境,一眼就能認出是在捷運上。
泡芙在鏡頭前爽嗑雞排、珍珠奶茶、臭豆腐、大腸麵線、蚵仔煎等經典小吃,還開心寫下「這輩子唯一拿得起,放不下的就是雞排+珍奶,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捷運自由?」文字,讓網友們紛紛看傻,「捷運是可以吃東西嗎?」、「小心被罰款」、「為什麼可以在捷運吃東西?」、「推廣美食或是在地美食,是好事情帶動觀光,但在捷運上吃這些食物是會被捷運警察開罰的」。
在捷運上公然吃東西還大剌剌分享,泡芙的行為引起熱議,甚至招來批評聲浪,但有老司機趕緊幫忙解釋,其實泡芙並不是真的在車廂飲食,而是在一間捷運風格的汽車旅館,「這是那個捷運風的旅館吧,我也想上車」、「我記得這是一個捷運風格的汽車旅館」。而泡芙本人也出面回應證實「這不是真的捷運,一個跟捷運很像的地方」。
根據《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今年2月修正版公告,「一般規定」第7條第1項指出,「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公司旅客運送章則等各項規定」的人,捷運得拒絕運送,站務人員可視情節報警強制或護送違規者離開捷運。那如果有女乘客穿內衣和長褲搭捷運,大家認為有違反上述規定嗎?
翻攝自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一位卡友在Dcard心情版投訴,女友因為穿運動內衣配長褲搭捷運,在捷運劍潭站準備出站時,被站務人員攔下盤問。當天接近晚上10點,這對情侶在捷運站內道別準備各自回家,女友要出站轉搭公車,原PO則是上手扶梯要搭捷運,卻發現女友被站務人員攔下。原PO趕緊回頭了解情況,「站務人員認為女友穿著太過暴露、不符合捷運公司規定,一直不停重複強調至少要加上背心才能算通過」。
原PO提供示意圖,翻攝自Dcard。
情侶滿頭問號,暫且相信站務人員並非故意找碴,先回去研究捷運規定,發現北捷沒有特別針對「服裝」的規定,也找出捷運負責人曾說:「根本沒有奇裝異服的規定,只有不能妨礙到其他人」。原PO氣炸直言,穿搭屬個人自由,不懂女友穿著沒露//點,夏天30幾度悶熱難道要包緊緊,「還是妳覺得我女友穿著妨礙到其他乘客了?」原PO補充後續已檢舉該站務人員:「如果捷運公司沒有對外正式宣佈有關這項規定及條款,請不要隨意看不順眼就攔下乘客,這樣顯得十分不專業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顯得員工訓練相當不足。」
示意圖翻攝自臉書 (台北捷運 Metro Taipei) 。
卡友意見分成兩派:「運動內衣是可以外穿的啊,只是個人喜好問題,我自己是會套個外套啦」、「今天你可以覺得怪或裸//露是一回事,重點是沒有觸犯法規啊,如果單純因為你覺得不好,就去阻止別人這麼做這件事情,是侵犯到別人權益了啊」、「好了啦,人家捷運工作人員也是好心提醒而已,大家都是出社會吃飯碗的,如果你不喜歡就不要坐捷運,自己騎車或開車,如果你都沒車想坐捷運,就給我閉嘴乖乖聽他們的」、「遇到這種比較難處理的民眾真的是很兩難,站務員真的沒有吃飽太閒愛管東管西。今天我去勸你怕你投訴我還要低聲下氣不好意思,不勸你到時候被其他旅客反應上新聞上面又會檢討為什麼我們沒勸你,真他X兩難」。
翻攝自Dcard。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北捷運公司回應:「站務人員沒有攔著對方不給通過,而是在他們出站時善意提醒一下;外界各方意見大家都尊重。」你覺得運動內衣+長褲的穿著會不適合搭捷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