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精神科楊主任,抗精神病藥物在發揮治療效果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副作用,給精神分裂症患者帶來了新的痛苦。但是藥物治療目前仍是控制精神分裂症最有效的辦法。作為醫生,我不建議患者完全停藥,如果停藥必須經過醫生的綜合判斷才可以停藥。一般停藥從這四個方面出發,有用藥不懂的,都可以問我。


一、從時間層面上,停藥過程一定要慢,停藥時間一定要長。當患者身體適應了抗精神病藥物的存在,已經慢慢形成了新的內環境平衡,如果沒有給停藥留下緩衝時間,突然撤掉長期使用的藥物,身體還來不及反應,通過自身調節機制重建平衡,撤藥反應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大大增加了復發的風險。停藥必須在精神科醫生的指導下緩慢進行,每次減量20%後維持3-6個月,用1-2年的時間穩定完成。


二、從患者自身層面上,心態平衡、淡泊生活,保持規律的作息,均衡飲食,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觀察病情復發的信號,如果出現情緒激動、睡眠困難、胡思亂想,控制不住發脾氣的跡象,往往是病情復發的先兆,應及時聯繫你的醫生。


三、從環境層面來說,儘可能減少或避免強度大的刺激。

四、從心理層面上講,逐步完善個性偏差的修正,提升自己對環境的綜合適應能力,可以尋求心理醫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發展水平。最後,楊主任再一次強調,擅自停藥疾病的復發率高達80%,不能擅自停藥減藥,切記聽醫生的安排和指導,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