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王為傳出和編劇婚外情,正宮提告小三。(圖/中時資料照)

名導王為曾執導出《意難忘》、《娘家》、《阿不拉的三個女人》、《女兵日記》等作品,更曾以《新兵日記》入圍金鐘獎最佳導演獎。今(18日)週刊爆料,已婚25年並與太太育有2個孩子的他,傳出和已婚女編劇過從甚密10年,還拍不雅影片並「昏頭」表示要雙雙離婚再婚。最後被王為正宮發現提告小三,王為和小三也鬧上法院撕破臉,這段不倫戀情因此畫下句點。

據《鏡週刊》報導,結婚25年、外型帥氣的導演王為傳出和已婚女編劇(劉女)曖昧,私下還約好要一起離婚另外共組家庭,但被王為太太(呂女)發現,將第三者告上法院。之後又因為王為曾與劉女拍過私密影音,王為接著更提告女編劇涉嫌用這些私密影音威脅恐嚇他,多年來已不當取財接近300萬台幣,要求返還。

而根據高等法院判決書,兩人是從民國103年發生婚外情,但劉女陳述中指稱王為「當時講好要離婚,講好要生小孩,你為什麼沒離,講好要一起搬出來,你為什麼沒做到?」、「我可以到上海去過我的生活,是你一直把我叫回來,叫我離婚,叫我中和房子賣了。」劉女表示自己一度想中斷兩人關係,卻被王為哄著離婚賣房,結果現在「說不玩就不玩」,還將她告上法院,讓劉女難以接受。目前一二審都判決王為敗訴。

劉香慈(左起)、王為導演、姚元浩曾參加民視電視金鐘獎慶功宴。(圖/中時資料照)

而對於是否出軌、提告小三一事,王為回應週刊並沒否認,但強調雙方和解協議中有簽訂保密條款,不方便對外談論此事和說明細節,盼外界諒解。王為也說,如今他已回歸家庭,「各自安好」,也希望媒體尊重他們意願,給予平靜生活的空間。

報導中指出,王為的妻子是因製作公司金流有異,才發現這樁婚外情,便將第三者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台幣;去年8月,台北地院依「侵害配偶權」盼第三者須賠償60萬元,王為太太上訴,今年5月高等法院宣布駁回,全案定讞維持原判,此事件才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