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律師的洪姓嫌犯,自稱當時只是想嚇嚇妻子,但警方懷疑是脫罪之詞!因為過失傷害致死,跟殺人罪刑期天差地遠,現場根本沒有煞車痕跡。
台南洪姓男子與李姓女子7/17日到台南地方法院打離婚官司,李女由一位黃姓律師陪同打官司,在開完庭後李女與律師離開,在法院西側連通道上遭到洪男開小貨車衝撞,律師當場被輾過死亡,而李女重傷。
警方到場後將洪男逮捕,洪男當時供稱「我只是想嚇嚇他們,不小心撞上去」,但法院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影片還原了當時的狀況,畫面中洪男開的紅色小貨車時速起碼有40、50公里,當李女與律師遭撞擊後,兩人當場陷入昏迷,而洪男則下車撥打電話,過程中並未有檢查兩人傷勢等動作。與洪男當時稱的「我只是想嚇嚇他們,不小心撞上去」的說法,似乎有出入。
洪男在偵訊中坦承,當時不滿律師調解時的態度,當協議結束後,走出外面看見律師跟李女在高談闊論,加上回憶起與李女之間的不快樂,一時氣憤下,便開車想嚇他們,不料卻撞上兩人,意外發生後就很慌張的打電話報警。
台南地院庭長盧鳳田表示,洪男與李女在庭中並未有激烈爭執,過程也很平和,李女在離開時也未向法院提出保護要求,沒想到竟在法院內發生憾事,會再加強安全措施,避免類似案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