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十大通緝要犯」的前理律律師事務所專員劉偉杰通緝時效在日前屆滿,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處分不起訴。
2003年10月間,理律律師事務所爆發盜賣客戶資產的重大案件,震驚海內外,當時理律專員劉偉杰利用職務之便,將新帝託管價值30億元的聯電股票盜賣一空,事後利用地下匯兌及透過銀樓向國外購買高價鑽石等方式洗錢,並在理律察覺弊端之前,和男性密友一起潛逃出境,下落不明,劉偉杰也因此被列為十大通緝要犯。
理律事務所也發布「民間通緝令」,將提撥出追回款項的一半,也就是十五億元懸賞獎金,鼓勵各界人士提供劉偉杰消息,協助破案;之後,檢調單位不斷接獲來自各界的檢舉線報,指劉偉杰易容後藏匿在中國大陸、美、加等地不等,2016年,共犯追訴期滿,獲不起訴處分;劉偉杰的追訴期也已屆滿,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處分不起訴。
(照片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