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環境清潔稽查大隊隊員林星位4年前在下班途中遭酒駕司機撞傷,經勞動部認定為職災,時隔近4年林員想續請公傷假遭清潔大隊拒絕,林星位19日在勞動部前抗議,環保局則認為林員至今請了400多天的假,大隊請他提出醫師診斷證明和復健計畫,他卻遲遲不肯繳交,因此無法核給復健公傷假,並非故意做對。
林星位2014年8月間,在下班途中發生車車禍,造成腳部受傷,休養1年半後在2016年2 月正式復工,清潔大隊表示,林員復工初期清潔大隊基於照顧隊員立場,將他安排守衛等較輕鬆工作,並持續依醫囑給予每天半日復健公傷假,直至2017年6月,近3年來共給予400多天公傷假,並支給相關的醫療費用。
清潔大隊表示,林男經大隊會同其前往桃園醫院就診後,醫生請林員提供復健計畫、目標及完整病歷作為審核依據,但他遲未提供相關資料,雖暫時終止林員的復健公傷假,但期間工資均照常給付,清潔獎金則暫依事病假規定扣減,若林員後續提供明確資料經認定必須持續復健,大隊將全數發還獎金差額,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以大隊短發清潔獎金為由裁罰,大隊認有審議空間,故已依行政程序提出訴願。
大隊強調表示,核給公傷假應有一定程序及依據,而非予取予求,大隊呼籲工會應協助林員提供資訊供專業醫院判斷,以合理、合法且適度的申請公傷假,以維護大隊其他2600名清潔隊員公平權益,勞動部則回應訴願會按照程序辦理,預計8月會有結果。
桃園環保局工會19日至勞動部前抗議,怒喊「桃園清潔稽查大隊折磨職災勞工」。 (報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