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峇迪(右2)與查案警官在記者會上,展示警方從落網者處取得的偷竊物,左3為副警區主任沙努西。

阿末峇迪透露女落網者過去多年幹下多宗類似偷竊案。

(太平16日訊)上得山多終遇虎,女扮男裝的假福利部官員,上門佯稱協助住戶申請福利基金,實則偷竊財物,過去近9年裡幹下多達61宗類似騙案,最終落入警網。

女落網者是巫裔婦女,被指從2010年開始就行騙,直至今年才落網,受害者被騙累積多達16萬5000令吉值財物。

吉輦警區主任阿末峇迪警監今日在吉輦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時說,今年其中一個案件,於6月27日早上11時半,在吉輦司芒魏新邦恩拔路一民宅發生。

他說,當時一名巫裔“男子”乘摩哆來,自稱福利部官員,向事主要求身分證,也聲稱會另有幾名官員將上門,要求事主脫下手環藏起,以顯示家境清貧,並要求事主換上峇迪衣以便合照,事主不疑有它照做。

“當事主換衣後,步出房門時,驚見‘官員’不見了,手袋也不翼而飛,被偷去身分證件、首飾品、手機及現款200令吉。”

阿末峇迪指出,警方根據受害人投訴資料展開調查,成功於本月3日下午2時,率隊到太平章吉遮令甘榜艾益昆令某住宅,當場逮捕1名巫裔婦女,搜查其手袋,發現內藏18張銀行自動提款卡、6張外幣紙鈔、2把摩哆匙,摩哆使用假車牌,相信是幹案工具。

他說,警方入屋搜查,尋獲3個白色宋谷及1個黑色宋谷,警方充公該物品,並將婦女帶返警局助查。

他也說,調查顯示,該名婦女幹案時,打扮成男性官員,混水摸魚向受害人下手,結果得逞騙取財物。

婦女有2項案底

阿末峇迪揭露,調查顯示,女落網者曾擁有2項案底,分別在2000年在魯乃被判有罪,以及2002年曾被甲拋峇底警方急晤。

他說,調查也揭露,女落網者過去多年幹下多宗欺騙案,包括2010年13宗投報、2011年8宗、2012年3宗、2013年2宗、2014年11宗、2015年4宗、2016年6宗、2017年3宗及2018年8宗。

他指出,警方經援引刑事法典380條文及170條文展開調查,前者即在住屋內偷竊罪,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以及罰款,後者則假扮公務人員罪,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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