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 Hung Tsai Wen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2019/3/19 晚上,沙鹿火車站附近。

            

真的很沒有水準!擋人家的路,按喇叭了還不走,後來也只是開往前一點點……… 

路過的時候發現擋車的人還在車上繼續滑手機!       

           

「沒水準!買個豆花直接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還在車上滑手機,讓後面都過不去 ,是耳聾了吧!!!」

沒想到居然只是為了買豆花,卻要整條馬路的車陪他等??

         

    

    

「等等…他是不是有先放一個人下車……不過下車前好像也停了一段時間……」

有社員眼尖發現。

是的,臨停誰沒做過,違規臨停也是,

但大剌剌違規導致後面塞一排,塞好塞滿,塞到人家下車提醒了………

居然還是只往前開一點,然後~~繼!續!停!

   

「這位大哥,你是覺得你家的車很小??都佔了一條馬路了還可以這麼沒下限???」

對這種三寶舉動,社員也只能無奈!

「副駕位子的那位是沒帶眼睛還是沒帶腦出門嗎?直接開門是怎樣啊?!」

對於副駕乘客直接推開車門的舉動,也是讓人惱怒。

「啊你就已經是擋在路中間了,連開車門都這樣無腦,當後面車子都死人??」

       

       

「拍車牌,報環保!車輛怠速過久是可以罰款的…」社員提出可檢舉的辦法。

「這如果在台北一定會被叭到懷疑人生!一種米養百種人,真的什麼奇葩都有…」

「果然什麼鍋就配什麼蓋!副駕下車不看後方來車,

違停也不當一回事,實在是二個大三寶!」

同時也有社員擔憂,因為這樣若跨雙黃線超車,違規嗎?

「好奇問,如果前面佔路中央違規停車,而後面只好跨雙黃線超車,不知會不會被檢舉??」

「他會不會因為被爆料就檢舉後面那幾台跨越雙黃線的?

自私的人就永遠那些,來影響大家的好生活。」

   

    

不過,警方在看到檢舉影片後也依法開罰了。

「恭喜他,沙鹿派出所依影片檢舉3/19 依法開單,他會得到2400元罰單一張,

以後才不會那麼自私佔用道路。副駕位置也是三寶,差點撞到阿婆,

下車都會先開小縫確定沒人再全開!所以,檢舉還是有用的!」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