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翰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老婆近日在公司遭遇不尊重對待!

       

事情發生在1/7,下午約4:30。

經過如下:

我的老婆任職於某公司擔任會計。

影片中的男子魯*廷是他老闆的朋友,對此人並不熟。

當時此人在辦公室門口跟我老婆打招呼,後就忽然用台語對我老婆說【來攬一下】!

  

  

     

我老婆說不要後,覺得害怕躲在桌子底下。

此男子就請他的助理拍下影片!!

我會取得影片是因為他們拍攝後就傳給朋友炫耀!

過程中用腳踢我老婆的屁股,還把我老婆從桌子下拖出來......

拍攝者李小花過程中還叫我老婆就給他弄一下,請問是要弄什麼???

     

 

            

當天下班我們已經到派出所報案,並對此人提告!

    

想請問各位網友,誰能容忍老婆被人如此對待?

除了告他性騷擾之外是否有構成妨害自由??

此人叫魯*廷

任職於桃園建*汽車

同時是桃園玄聖宮總幹事

拍攝者我們只知道她叫李小花,照片是對她LINE的截圖

  

     

影片中嘻笑的是拍攝者李小花!

      

辦公室內不是開放空間,門口被對方堵住沒地方跑,所以躲桌子下。

職場上受害的女性往往要考慮飯碗是不是不保,我知道po在這裡還要面對酸言酸語!

我們只是受害者而已....

網友們看完後也回應:

「靠 那男的是垃圾嗎有這樣玩的 噁心!!!」

「看起來前面應該是有玩笑成分,但到後面就有點過頭了」

「很好玩嗎?你老婆讓我這樣玩好不好還有那個什麼花的,

妳被別的男人這樣玩,妳會高興嗎?」

「很多被害者很害怕只好嘻哈打鬧,免得被對方拳頭對待。而且也怕失去工作。

這也是被騷擾者得等到有人出面,才會陸續很多被害者也出面。」

「是不知道尊重他人嗎?人家女生都一直喊不要不要了⋯⋯

還是你以為女生説不要就是要?拍攝者你覺得很有趣嗎?」

來源來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