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今年的1月份,本來只是一起車禍,沒想到殺出個張阿姨。
明明是自己做錯事,難道講話大聲會講英文髒話就贏了嗎?
不說外國人台灣人,光是那個態度就讓人賭爛!
廖語彤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拜託各位熱心的網友!此文真的不能讓它沉⋯
基隆市安樂路二段中華電信門口,這個老外他是肇事者。
左轉沒打方向燈,把兩位機車騎士撞到直接飛出去,還死不認錯!
我姐姐是車禍現場目擊者。
這位老外叫來的女性友人不分青紅皂白拿雨傘狂戳我姐姐還踹她!
我去警察局找姐姐站在警察局門口沒說話,也莫名奇妙被她嗆!
還要那兩位被撞飛受傷的被害人跟他們道歉........
重點這個女人自稱是金*便當店的老闆娘,經過查證非常確定她並不是!
只是那老外是金*便當店的常客!
明明只是目擊者,擔心被撞的兩個傷者再被二次傷害,
所以報警處理,幫忙叫救護車,
然後被踹傷還要被告,重點我姐姐完全沒觸碰到那個女人!
這件事是教人以後心腸不要太好、不要太多管閒事是嗎?
【更新】
目前已得知那個女人姓張。
很感謝很多熱心的網友主動告知我這位張阿姨的很多資訊,
既然她想紅就讓她紅到發紫吧!
今天我接獲警局通知說她連我都要一起告!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的.....
原本我跟姊姊有約吃飯,就是因為知道她公親變事主還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腳,
所以我直接跑去派出所關心狀況。
當時我完全沒有見過張阿姨這個人,她當時並不在派出所…
後來我跑去警局門口抽菸,看到一位女人急忙地進警察局,
結果東西掉了蹲在地上撿東西,當下我也沒想太多繼續抽我的菸。
抽完菸後我進去派出所找我姊姊,
才知道她就是肇事者的老婆,也是把我姊姊踹傷的那個人。
但因為一切都在偵查中所以我都沒說一句話,
張阿姨一看到我就對我大吼,還用著很鄙視的眼神對我說:
「喔!原來妳剛剛是在門口ㄉㄥ我的是嗎?」
我聽到她高分貝的大吼加上她那鄙視的眼神我也火了,我回她:
「我如果真的要ㄉㄥ妳打妳,早在剛剛妳蹲在門口撿東西的時候我就開打了啦!」
當下的我真的很怒,我相信不管是誰都沒辦法接受這樣的態度…
張阿姨仗著自己人在派出所覺得安全,就很囂張地跟我說:
「妳打啊!妳打啊!」
後來翻翻白眼我就被姊姊拖到外面冷靜!
就因為這樣,她要告我公然侮辱!
我承認我有罵,我一個人做的事我敢承擔,
我不是那種做錯還會硬凹自己是對的那種人。
我想問問張阿姨,妳真的就沒錯嗎?
妳在警察局狂用英文飆髒話,然後再用非常狂妄非常鄙視的口氣用中文說著:
「現在是什麼社會啊!連英文都聽不懂,好笑!」
英文的國罵就那幾句,不是聽不懂是不想再跟妳扯上更多是非,好嗎?
用英文飆髒話並沒有比較有水準,ok?
【社員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