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琤雯 分享Kiyo Yeh貼文 於 爆料公社
【原po Kiyo Yeh貼文】
我不是要討拍,家醜說誰想外揚?
我也被逼到無路,如果某天出事希望有人了解……
未婚前一直嚮往正常家庭生活。
因為我是單親,直到遇見我以為可以給我家的男人,與他結婚並有了小孩。
打從懷孕開始後,他不斷出包,藥物服用過量導致撞車兩次,車頭全毀;
賭博輸錢次數金額不計其次;
最嚴重的是在我孕期七個月時,因意見不合將我從樓梯拖行至四樓;
小孩出生後曾因吸食過量神智不清,
把一兩個月大的嬰兒壓制胸口導致快不能呼吸……
諸如此類的事不多贅述。
因為小孩,還是繼續相處,也相信他會改變。
直到108年01月30號下午6點多,我在公眾場所要接小孩,
因他精神狀況不穩定,將我拖行在地毆打至頭部血腫,
還掐我脖子,揚言報警要與我同歸於盡!
這兩年來一直活在恐懼當中,
看我的樣子和體重相信大家能了解我的恐懼及痛苦,
所以我決定對他提出告訴離婚。
在沒任何證據的狀況下他一直有不實指控,
像是偷吃,將他所有惡行合理化,
將他的不悅發洩在我的身體上,逼迫我導致撕裂傷。
從107年12月25日開始分居,因為他深夜帶走我們兩歲小孩並且關機,
還傳訊息恐嚇說會做出讓我後悔一輩子的事情與付出代價,
所以我開始與警方求助,也已申請保護令。
但保護令還沒下來,我已受到身體與心理的傷害。
昨晚遭受到暴行後,他並恐嚇我,
如報警就要同歸於盡,讓兒子變孤兒之類的字眼.......
已找議員陳情,但議員說保護令未下來,我隨時都有危險。
我已經求助無門,所有證據已備份多份,並交付多人,
如果我與家人朋友遭遇不測,
請幫我將這些自白與證據交給警方,將他繩之以法。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不是保護真正的弱者!
網友回應:
「愛丟卡慘係……夢該醒了,別在傻了」
「保護好自己強壯自己,才能保護孩子為母者強!
加油!為孩子勇敢一點」
「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為了孩子>這種藉口…
我有父母,我也是為人父母,
但我還是無法理解什麼是為了孩子所以要繼續容忍自己不喜歡的生活,
或是生活在高危險的家庭!!」
「家暴是被容忍出來的,自己不逃,別人也無法救妳,
還連累自己的孩子在家暴環境中成長」
「當你懷孕時都暴力相向不顧孩子跟你的生命了,
怎麼還要委屈求全相信他會改變呢?
你真的好傻好天真⋯這樣不是讓孩子跟你ㄧ直處在危險的環境中嗎?」
「很多人不會將心比心 , 如果你沒經濟能力 , 你敢說跑就跑 ?
如果到了能結婚的地步,除了本身就冷血的人,你會對另一半沒感情嗎 ?
愛情本來就是盲目的,在心還沒死之前,容忍度本來就很高 」